一、概述
据《潇湘晨报》2月20日报道,去年年底,同性恋者小寒向民政部门咨询申请成立同性恋社会组织,被告知不能注册。随后,他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民政部门予以回复说明。湖南省民政厅给他的理由是,“同性恋组织没有法律基础”,“与我国传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悖”。这让他觉得很不合理,决定发起行政诉讼,于是向开福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目前,开福区法院已接受诉讼材料,将于7日内答复是否立案。
二、关注度
从下图看,20日,该新闻一经报道,引起不少关注。但由于话题延续性不够,在21日之后,舆情迅速回落。而且,从走势图中可以看到,该话题也主要是在网媒上讨论,微博、论坛等关注度不够。
图1 话题关注走势图
图2 四大网媒的单条新闻参与、评论情况
三、民政厅回应
湖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他(小寒)申请的同性恋社会组织暂时不能成立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他申请的组织不属于四类直接登记的组织,要找业务主管单位;二是从政策法规来讲,保护的是异性婚姻,同性婚姻暂时是不受保护的;三是从社会道德层面来讲,同性恋现在跟社会主流是不相容的,现在时机还不成熟。
四、专家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银河:公众对同性恋的认识已经成熟
目前,我国法律还不允许同性结婚,但我认为这与成立同性恋社会组织并没有太大关系。我国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结社的自由,这应该是每个人的宪法权利。
美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已经有600多个同性恋组织,他们主要做的是同性恋知识以及防性病知识的宣传活动。我认为中国的同性恋组织应该也是做这方面的内容,同时这个组织也是他们维护自己权益的一个机构。如果他们的确做了任何违法的事,再取缔也不迟。
我在2007年曾做过一个“公众对同性恋态度”的调查,调查样本量为400人,长沙也在样本采集范围之内。结果显示,现在公众对同性恋是很宽容的,好几个指标都超过西方。其中有91%的受访者认为同性恋与异性恋应当有同等的就业机会,这个数据在美国和香港都是86%;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受访者认为同性恋和异性恋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因此,我认为现在公众对同性恋的认识已经成熟了,时机也成熟了。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红:以婚姻法驳回不妥但主流道德观不认同
第一,小寒所申请的组织是同性恋性质的组织,但并不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更不是以同性缔结婚姻为目的,所以,他并不违背婚姻法。婚姻法只规范婚姻的缔结、维持和解散这样的社会关系,所以用违反婚姻法来否定这个组织的合理性,跟组织本身的目的和内容不搭界,所以这个理由我觉得不妥当。
第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的组织是不能成立,我认为这一点是站得住脚的。道德是有历史性、地域性和时代性,有主流和非主流之分。就此而言,在中国这个特定的地域,在现在这个时代,我们的主流道德观还是不认同同性恋行为的,所以,成立这一个同性恋组织在当下的中国是违背主流道德观。因此,民政部门以此为由,不批准这个组织的成立,这一点是站得住脚的。
五、网民声音
图3 网民对该话题的态度抽样调查
网民观点摘要:
曾卫,24岁,大学生民政部门的说法也没错,现阶段肯定不可能成立官方认可的同性恋组织的。现在一般的公众对同性恋采取比较回避的态度,更多的是对这个群体的陌生和不理解。尽管部分人认可同性恋,自由的性取向觉得没什么。但从整体氛围来说,从整个传统文化来说,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还是不大的。所以只能同情小寒,希望社会给同性恋者更多宽容和关爱。
党博,28岁,公司行政人员小寒的行为是想让大众认同他们这第三类人,消除公众的歧视,为同性恋群体争取“地位”,出发点是好的,但目前想获取政府部门的“认可”还不太可能。世俗的眼光,以及社会与公众的“歧视”在影响民政部门的决定。
邹理,30岁,大学生村官这是一个趋势,只是现在主流社会的价值观还不能接受此种现象,法律也还没有走到那一步,同性恋者还需要继续努力。可能总会有那么一天,但我觉得在中国要比在国外走得更艰难吧。我支持同性恋者继续向政府申请。
刘梅,40岁,宿舍管理员同性恋,那是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们这一辈的不懂这个事情。
54%:【反对同性恋】
用户olc3xxb2d7:同性恋违反人类道德,与自然相悖,应遭鄙视和唾弃。支持政府!
iyorf68611279331243:无论你怎么宽容、怎么同情,你还是得认清:同性恋永远是种反自然的现象,对自然的婚姻、家庭、种族延续有害,不该提倡。成立组织无外乎两种目的。其一:维护自身权益;其二,宣传自身主张。前者无可非议,后者必须制止。因此,拒绝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正当理由。支持!
手机用户:中华传统应尊守,百善孝为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同性恋怎么有后代?可见违背了古训。一定要立法杜绝。
豆腐国奇遇记:同性恋号称喜欢同性,但是为什么大多数两个同性恋都要有一个打扮成异性?
28%:【支持争取权利,反对歧视】
☆刘诚☆:同性恋者自己要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利,不要等自己老了,感叹时间都去哪儿了,机会都去哪儿了。
猫丶小星✩:我不是同性恋者丶但我愿意支持他们。每个人都有选择愛与被爱的权利。
仟帆佁林:个人支持,因为你去刻意的回避同性恋问题,最终成了,同性恋被社会逼着结婚,这样伤害的不仅是同性恋的那个人,还伤害了那些与之结婚的人和千千万万同性恋组成的家庭!我们需要包容的心态看待此问题,大众,社会都应该反思。
凤凰网友:存在即合理,gay们的社会压力很大,如不关爱,会影响社会秩序,他们那个圈子很乱的。
14%:【尊重同性恋,但不能过于张扬、公开】
风雨兼程:就像一句玩笑那样“长的丑不是你的错,但出来吓人就不对了”。同样,同性恋不是你的错,但大张旗鼓宣扬就是你的错了!!我们不歧视你们搞基的,难道你们还想同化我们正常人?
4%:【中立】
粗腿欧吧~:就是因为无知,所以才导致歧视。没觉得异性恋都是好人,也没觉得同性恋都恶心人。
网易网友:所有事情发生都是很自然的。从一个族群的诞生到灭亡,一个个朝代的更替日月更替。同性恋,这个群体。自古至今依然存在也有其存在的理由,就好像异性恋存在一样,不能说异性恋多,所以同性恋就是不道德的、不自然的。我认识许多同,他们都宁愿自己是异性恋,然则天命使然,不得不经历这些。顺其自然吧!适者自然生存,宽心者自然长存。
【关于知乎里的一些观点】
同性恋现象仅仅是一种生存策略在性取向上的表现,是完全符合自然规律,甚至是必要的一种进化驱动力。可以不夸张的说,我们每个人的祖先都曾得益于这一现象,万物也才因此更有生命力的在这颗美丽的星球上生生不息。
如果这种基因自杀源于基因选择,那么这种基因的唯一伦理意义是,在其昙花一现的一生中能够利它。否则,即使是无害,也是不道德的,因为它的一生无意义地消了自然资源,空占了一次生存机会,浪费了一个进化可能性,成为生命进化史的失败尝试。如果这种基因自杀源于一种文化,则这种文化的堕落、罪孽难道还有疑问吗?
六、点评
有关“同性恋”的话题一直是个敏感话题,也是能迅速引起热议的话题。此次的同性恋者向民政局申请成立同性恋组织,即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各大门户网站也纷纷将此新闻推送至首页新闻,单条新闻评论上千。与网友的热议形成对比的是,媒体评论较为“淡定”。因此,就舆论而言,此话题讨论止于网民的个体争论。反对同性恋的群体主要基于三点:一是心理变态说;一是打破道德底线论;一是违背自然规律论。相对反同性恋者的激进,有一部分人则反对歧视同性恋,希望能持理性、宽容的心态。
就目前而言,对同性恋群体的相关争论,主要是在社会道德伦理、法律支持、繁衍生殖、群体权利等方面展开的。现在,社会上大部分群体还是比较抵触,随着中外文化的交流融合,对同性恋的认识更加立体、全面,抵触的心理或许会有所下降。但当前同性恋群体争取权利的需求与社会价值观念的不认同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当前年轻同性恋者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渴望被认同、被尊重,甚至婚姻合法化的愿望愈来愈强烈。在这种情况下,两个舆论场须在意识上、行动上达成共识,减少分歧,求同存异。否则,处于弱势的同性恋群体将可能会不断发起权利的抗争,类似的舆情事件可能会不断涌现。
编辑:redcloud
作者:白杨波
来源:白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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