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概述】
6月24日,扬子晚报一篇名叫《南京车祸肇事宝马司机妻子:愿给每家补偿5万块》的新闻爆出22日下午3点多,南京6.20宝马车肇事案件,在警方的协调下,肇事者王季进的家属与遇难者家属首次碰面,并就车祸一事进行了初步的协商。据介绍,宝马车驾驶员王季进的家人向两位遇难者的亲属表达了歉意,同时决定向两家赔偿5万元。事因6月20日南京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而起。一“宝马”轿车由西向东闯红灯通过路口,撞上由南向西左转行驶的“马自达”牌轿车,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事故造成“马自达”轿车上司机及乘客死亡,被撞出租车驾驶人受伤。整个事件引起了网民的热议。为此,搜狐新闻给出一份调查来查看网民的反应:
图为搜狐新闻所做的调查
【事件始末和舆论反响】
一、车祸发生,当事人被疑涉嫌毒驾
20日下午1时53分,一辆宝马牌轿车由西向东闯红灯通过路口,撞上一辆由南向西左转行驶的马自达牌轿车,同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事故造成马自达牌轿车驾驶人及车上乘客死亡,被撞出租车驾驶人受伤。
有目击者说,在宝马车上查到疑似毒品的粉末状物品,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目击者称当时司机可能涉嫌毒驾。
现场图片
网民:车质量有问题
由于车祸发生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当中,部分网友并未把目光放在事件的本身,反而认为马自达被撞的如此严重是因为日本车子本身的质量不好。
@盛世御医:马自达基本被撞成粉末了,还说跟车没关系?我也是醉了!如果是都是大块碎片,或凹瘪也就算了,视频怎么清楚,碎片都直接飞跃了公交,还睁眼说瞎话,和日本车没问题,难道日系车质量问题新闻还少吗?只能说不懂车或居心叵测。
@奋斗15690这一下把日本车质量验证出来了,买车之前还是把安全考虑一下再下决定。
@天之蓝1963:日系车不安全
@欢快老狗:一撞就散,一踩就瘪!日本车就是铁皮玩具!
当然也有部分网友觉得车祸严重的原因与肇事者超速驾驶等其他原因有关,而非因为日系车子质量的原因。对于认为车祸原因与车子质量有关的看法进行了吐槽:
@麦克在唱K:宝马以200码速度撞向你,不论开什么车,结果都是这样子!跟日系车没关系。
@总有刁民冒充朕:一群人可笑的在嘲讽日系车,醉了,这种情况开什么车都不好使,或许不至于当场解体,但逃不脱去见马克思的命运,除非坐的是坦克。
@粨天不懂夜的黑:以这样的速度,什么都没有用的,好车差车都挡不住的。侧面都没什么防护的。这么高的速度,撞什么什么完蛋。除非工程车。
二、排除酒驾、毒驾,但肇事车辆曾被法院查封,保险也已过期
6月20日最新消息显示肇事者非酒驾和毒驾。但是6月21日据现代快报报道:事发后,网上还流传出一份关于肇事宝马车的登记信息。登记内容显示,这辆挂着西安牌照的轿车,机动车状态为“查封”,保险也已经过期近4个月。现代快报记者拨打登记号码,提示音为暂停使用。20日晚,记者从警方相关人士处得到证实,肇事宝马车确实已被法院查封,并且保险过期。但根据规定,处于查封状态的车辆是允许上路的,但不能交易。
网民:应当要严惩肇事者
目前为止,已经确定肇事者该负全部责任,但由于该事件还存在种种疑点,例如:肇事者是否逃逸;肇事车辆到底有多快;肇事者为何要如此疯狂,他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等等。这使网友们对此事件的关注程度达到空前的高度。在现代快报发表《宝马闯红灯撞散马自达致2死肇事车此前被查封》后,新浪新闻中心显示已有2.6万人参与,1370条评论。网民的观点主要集中于必须严惩肇事司机。
@hexiehao1983:这种不顾人的生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适合刑法的死刑。
@Tbt1993sy:这种不顾人的生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适合刑法的死刑
肇事司机应该判死刑!无论是否有酒驾毒驾,在限速40公里的市区,还是红绿灯路口,超速300%以上,这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还能是什么?这个速度,碰谁谁死,远超正常的驾驶范围,怎么能当做一般的交通肇事来处理。必须死罪!
@只对你坏到底:简直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死刑。
@老是跌:如果是酒驾,毒驾,,我建议判无期徒刑,如果无酒驾,无毒驾,有驾照,我强烈建议,判斩立决。
三、警方发布通报,释疑几大疑点
6月23日南京警方回应“宝马车祸”N大疑点:警方如何确定抓获的嫌疑男子就是肇事者?宝马车车速到底是多少?是否超速?警方如何排除毒驾、酒驾嫌疑?事发现场白色粉末是否为毒品?肇事宝马车为查封车,该车是否可上路,有无改装、保险?嫌疑人是否是网传的富二代、官二代?
网民:质疑南京警方的解释
事件到此,关注程度只稍有回落,广大网民依然热情不减。面对南京警察就几大疑点给出的解释,网友纷纷质疑。
@想玩就玩哟:法律是弃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应体现出其公平正义。对同样的犯罪事实,有意为之应重判,无意为之应轻判。比如故意杀人重判,过失杀人要轻判。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涉及到交通犯罪时就要到过来。同样的犯罪方式造成同样的恶果,神志不清的醉驾要重判,意识清楚的故意为之要轻判,这是什么逻辑呀?
@答案008:这么长时间,嫌烦“王季进”的任何照片都没曝光?黄海波那次被捕,大头照马上就出来了。
@kw408:车速鉴定要那么久啊,还出不来。
@北京石律:其实只有一个疑点,为什么警方要急急忙忙的说“没有狂奔”?什么速度算狂奔?车撞成那样了还不算狂奔?马自达纸糊的?
四、肇事者妻子只愿赔每家5万元
6月24日扬子晚报报道23日下午3点在警方的协调下肇事者王季进的家属与难者家属首次碰面,并就车祸一事进行了初步的协商。据介绍,宝马车驾驶员王季进的家人向两位遇难者的亲属表达了歉意,同时决定向两家赔偿5万元。车祸中遇难的马自达司机薛某的父亲称,在警方的协调下,肇事者王季进的妻子与父亲参与了车祸中遇难者亲属的会面,王家人向他们表达了道歉,同时,王家人决定向两位车祸中遇难者的家属赔偿5万元,并称因为刚刚在江宁买了房子,付了按揭,目前也拿不出钱来。不过,对于王家人的道谦,薛先生并不接受,称对方的歉意不够真诚,赔偿5万元钱,远远不够善后的开支。此外,因为当天王季进的妻子穿着红色的衣服参与协调会见,遇难者薛某的亲人称这是对死者的不尊重,这也让他们难以接受。
网民:钱太少,难抵罪过
在扬子晚报发表《南京肇事宝马司机妻子:愿赔每家5万元》后,网民关注程度急剧飙升。一网站显示,到24号中午一点为止,已有10万多人参与,6593条评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大部分网友认为区区5万元赔偿没有任何赔偿意义,体现不了肇事者的诚意。两条认命并不是用金钱就能抵消的。既然做错了事,肇事者就该受到相应的惩罚。
@高山白云森林:必须重判!5万补偿、彰显肇事者家属没有诚意!必须修改现行法律、让交通肇事者付出高额违法成本!违反交法造成伤害的要进行惩罚性赔偿!
@过路客100:这么严重的罪行,那么多人命,不判死,也要终身监禁,剥夺所有财产来赔偿人命家属。这种人命案不严惩好,对社会造成多大影响?有几个丑钱就从轻处理,对死人不公。
@手机搜狐网友:不管有什么事,在路上超速,不顾红绿灯,就是错,谁家没有一本难念的经。开的起宝马就拿不出钱,该重判!两个年轻人就这样死去,难道就不该有人来买单,他们有何错?人命为何就值5万。
@天海:5万?简直是开玩笑,难道人命在你们眼中就这么不值钱吗?这种人应该判的他倾家荡产,法律必须严惩。
【网民态度分析】
一、网友为何如此关注这起车祸
以前,诸如此类的的撤也发生过不少,但都没有引起特别巨大的反应,为什么这次的车祸会在网民中掀起舆论热潮?齐鲁晚报记者宋鹏伟认为人们持续地关切并非毫无缘由。一是太过惨烈,马自达轿车几乎被撞散,两人当场死亡,谁敢保证自己能够避免这样的飞来横祸?二是有关信息不断被推翻,扑朔迷离的细节引发了公众不好的联想与担心—会不会有权力或金钱因素的干扰?网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归根结底,安全感与公平感的缺失,使得某些突发事件可能迅速演化为一起公共事件,每一个陌生人的积极声援与强烈质疑,不仅是在为受害者讨说法,同时也是担心“背景”“包庇”“摆平”等潜规则在自己身上上演。
二、权威发布何以难平公众质疑
据了解,南京警方就几大疑点向广大网民做出了解释,但为何频遭质疑呢?解放日报首席评论员朱珉迕认为虽然政府部门连续两次公开回应已属不易,但与公众的极度关切相比,南京方面的回应犹显慢了一拍。而回应中间折射出的随意,更为公众留下了可供指摘的话柄。来自目击者的证言和民间流出的视频记录,都足以令人判定肇事车辆处于非正常的超速状态,人们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其究竟“速度几何”、“超了多少”。按理说,这是技术手段完全可以解决的问题,只需要通过官方给出权威结论即可,但交管部门却以草草一句肇事车辆“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作答,并称其“没有出现狂奔的现象”。用主观判断代替客观数据,在事故调查中是很不专业的,如此说法,非但无法以理服人平息传闻,反而可能让人留下官方“不当回事”甚至有“猫腻”的印象。
事故调查是一个严肃的过程,“权威声音”不可能全被公众带着走。只要合乎真实的逻辑,官方作出的回应超出公众想象、甚至相反于公众的想象,都是正常的现象。但“顺应公众期许”同“被公众裹挟”又是两回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是政府事务的通行标准;在类似公共事件中,当舆论已经开始众声喧哗,“说比不说好”、“早说比晚说好”、“实话实说比故弄玄虚好”就应当是政府部门须秉持的不二准则。这中间既涉及回应的技巧问题,比如没有调查清楚就不能轻易下结论,肇事者的量刑依据应留给司法环节决定;但更重要的还是直面关切的方法和态度。貌似公开、实则躲闪的“伪公开”,支支吾吾、语焉不详的“真推诿”,乃至一些出于思维惯性、一厢情愿的草率表态,都只会把政府部门推向被动的境地。
编辑:redcloud
作者:吕玉飞
来源:吕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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