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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案频牵舆论神经 社会风尚应该如何引领?
2018-03-30 10:20:08 字号: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了前段时间颇受社会热议的“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和“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对此,周强表示,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见义勇为者敢为,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此次最高法报告着重提及对见义勇为的鼓励和保护,体现了对善行义举、美德美行的追求和社会正气的推动,引发舆论热议。

  回顾近期多起见义勇为争议类案件本身,每一起个案折射的法律、现实困境以及社会心理状况,都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案件办理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法制网舆情中心(ID:fzwyqzx)分析近些年发生的、影响较大的见义勇为者被诉、被罚案件,总结此类舆情事件的特征,找出事件矛盾点,为有关部门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舆情解析

  社会心理:侠义情怀与现实担忧的碰撞

  近年来,做好事反被讹的事件时有发生,让见义勇为这一中华文化备受推崇的侠义情怀遭受伤害,“不敢做好事”的担忧成为现实困扰。如在“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中,死者家属以“你不追他就不会死”为由将见义勇为的朱振彪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元,引发舆论对“该不该见义勇为”的讨论。此外,媒体在报道此类案件时刻意凸显“好人蒙冤”“好事难做”,导致社会不信任感加剧。

  舆论场:声音杂糅导致舆论失焦

  在见义勇为争议类案件中,舆论场往往充斥着各种声音,有对见义勇为者被诉表达愤慨的,有斥责被救人员泯灭人性涉嫌诈骗的,还有搞舆论审判肆意施压政法机关的。杂糅的声音,往往使案件的事实情节与法律依据被模糊,相关讨论出现失焦状态。如2017年湖北男子地铁上因见义勇为打伤人被判赔事件,曾引发舆论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争议;河南大学生勇救落水儿童不幸溺亡反遭诬陷等事件曾震动舆论场,引发了舆论对见义勇为“值不值”的探讨。

  现实困境: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尚存难点

  在见义勇为的政策措施方面,普遍存在各地政策标准不一,事件难定论,跨省难适用的问题,见义勇为者经常面临着“流血又流泪”的困境。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世文曾表示,见义勇为行为“定性难”、见义勇为者被诬陷时“举证难”、对诬陷者“追责难”、见义勇为者“获赔难”是法律在保护和救济见义勇为者权益方面发挥作用微弱的原因。此外,一些案件中涉及的相关责任原则的认定与适用,也会引发专业法律人士的深究。如在“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青斌认为二审判决符合《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但也有法学者认为,单纯以“社会公共利益论”撤销原判站不住脚。可见,用一部适用性强、全国性的法律保护见义勇为者,已成为法学界和社会的共同期待。

  处置结果:用法治维护敢为勇为的社会风气

  写入最高法报告的“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和“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均体现了政法机关对合法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和支持,对社会风气以及案件示范作用的重视。如在“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中,二审法院的改判受到了舆论的高度肯定,“依法守护社会正能量”“没有凉了人心”等赞誉不断,也有法学学者评价称法院的公正判决“让人们面对违法行为时有挺身而出的勇气和底气”。


  应对建议

  司法裁判承担着社会效果和价值导向的功能,此次最高法报告提及的见义勇为争议案件,及时回应了公众焦虑情绪,纠正了之前司法实践中的某种苗头。“小案”不“小”,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司法温度,对提振司法公信力,传递良好社会风气起到了积极作用。政法机关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明确是非、引领社会风尚,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1.顶层设计要跟上

  推动见义勇为的法治化建设,是保护见义勇为有法可依的必要前提。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曲周县华捷公司爱心车队成员张青彬建议,为避免见义勇为者陷入法律困境,国家应加快统一立法进程,通过建立健全统一的见义勇为社会保障机制切实保护见义勇为者。该建议获得了部分舆论支持。此外,还有法学学者针对诬陷讹诈成本较低这一问题,呼吁依法严惩黑心诬陷者,认为只有使诬陷讹诈好人的人付出沉重代价,才能维护社会风清气正,让见义勇为者不寒心。

  2.舆论引导不可少

  无论是见义勇为无辜被诉事件,还是见义勇为过度导致受罚事件,有关部门均需依照案件办理与舆情引导同步的策略,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规避可能存在的舆情风险和不良示范效应。如在“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中,朱振彪被家属索赔60余万引发舆论震动,舆论对一审唐山市滦南县法院的判决多有观望和期待。判决结束后,该案的判决依据、案件细节通过媒体报道得到披露,让公众看到了有理有据的判决缘由,厘清了案件的疑惑点。而在“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一案中,二审法院以发布会的形式主动解读案件焦点,详细说明判决依据,此举对平息舆情风波、传递司法好声音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从两地法院的做法可以看出,扎实的庭审工作是厘清案件真相的基础,而及时的司法公开则是最好的舆论“稳压器”。

  3.普法工作常态化

  对公众来说,案件是观察司法进步最直观的窗口,热点案件审理也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在见义勇为者被诉案件中,有关部门借机表态,以有力的方式向社会传达“司法审判是社会正能量的守护者”,将有助于引领社会风尚。而在见义勇为过度导致他人伤亡的案件中,有关部门也可以找准舆论关注点,针对性释放法治信息,逐步引导舆论回归理性。如在四川武校学生为阻止陌生男子骚扰女性将其打伤被判刑一事中,舆论初始多认为此事系行为过当导致的不良后果,“情有可原”。为扭转这一错误认知,法院未屈服于舆论压力,明确表示“以暴制暴”不可取,引导人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与此同时,主流媒体“以法律来厘清是非”的价值引导,也为法院合理判罚加码。

  值得注意的是,事后以案普法往往代价巨大。见义勇为的相关普法工作还需实现常态化,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时,同步普及法律常识和法律原则,推动普法工作成熟化,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助人者及被助者各方权益的坚实屏障。

编辑:redcloud

作者:王淳

来源: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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