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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张瑜
绘画创作上,有一种技法叫“留白”——利用空白空间,激发观者的想象。但是,不当“留白”,效果只会适得其反。在舆情回应领域,在官方通报中,道理同样如此。

12月3日晚,就网传阜南县城管局副局长杨某根疑酒后袭警被拘一事,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可以看到,杨某根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问题是,到底拘留了几天,通报“留白”了,并没有给出数字。
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并且,“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而杨某根不光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触及从重处罚条款,其本身还是城管局副局长,属“执法者违法”“领导干部违法”,性质更为恶劣。处罚上,更加没有理由轻纵。
官方通报不提具体行拘天数,对大众来说,也就无从判断是否“过罚相当”。甚至于,还可能由此而产生联想:因为“轻罚了”,所以“不便透露”?类似的质疑一旦发酵,通报中的“绝不姑息”,也就容易被视为空话,损及官方的公信力。
还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湖南网民“嘉宝”在直播间发布侮辱性言论,当地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通报上,清楚写着“十五日”。对比之下,阜南县城管局副局长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拘天数却成谜。试问,这份落差会给大众留下怎样的观感?

12月3日,另外一地一部门——四川省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当地考生“考编第一却被判不合格”一事,也作出了回应。
通报披露,该局已成立了调查工作组,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慎的复核。但不难注意到,最终的复核结果,后续是否进行公开,通报中少了一句交代。
计较这一细节,并非无缘无故、吹毛求疵。就在今年9月,新华社“新华视评”栏目批评指出,“少数地方把通报当成给舆论降温的工具,拖延到热点转移后,相关处置结果却没有了下文。”
在“考编第一却被判不合格”一事上,相同情节是否会再度上演?可能性恐怕无法完全排除。特别是,如果一开始面向大众时,官方通报就并未承诺公开调查结果,日后相关部门也就没有了对应的“履约”压力。这起舆情事件究竟会有力“收尾”,还是悄悄地“烂尾”,不免也就让人担忧存在更多“不确定性”了。
舆情回应,粗糙一点讲,就是发布信息,与大众沟通。有时,官方通报的确可以“留白”,如涉及当事人隐私,该回避的要回避,该模糊的要模糊,大众也并非不能理解。但一个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官员被拘几天,一项人事招聘事件的调查结果是否公开,不是也不应是“敏感区”,完全可以说清楚、道明白。若不当“留白”,“招黑”也就难免了。
来源:红网
作者:张瑜
编辑:刘炜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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